你可以透過寄養的方式,給予寶寶一個暫時性的家。
在這期間,受寄養家庭會代替你照顧寶寶,讓你有時間預備好自己的能力,將寶寶帶回家。然而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請寄養的服務,必須透過評估確定你暫時無法撫養小孩,再經由社會局或是社福機構尋找合適的受寄養家庭。
為了給小孩找到合適的家,寄養會有一連串的過程與手續。
你可以按照合約中的規定去看小孩,向社會局提出申請後,與寄養家庭取得共同合適的時間,並約在縣市政府或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會面。因為寄養期間,小孩的安危由寄養受託單位負責,因此機構不會讓你知道小孩現在住在哪個寄養家庭,也會安排小孩居住在不同於你所住的縣市,避免在共同生活圈遇到小孩。你也不能私下貿然前往寄養家庭,或是到學校將小孩帶走或碰面。
然而寄養期間,若你的狀況許可,經評估後孩子可以返家過夜或是過節等等,但這些都需先和社會局申請並知會受寄養家庭。
根據台灣各縣市的兒童及家庭寄養辦法訂定不同,原生父母會有義務負擔小孩在受寄養家庭不同比例的生活費。而與出養最大的差異在於,寄養期間原生父母仍保有親權,並有權力在小孩的重大決定上參與決策。然而,在寄養期間原生父母不能私自探視小孩,必須事先向社會局申請,並會安排時間及會面地點和方式,如果違反相關規定的原生父母得以被社會局禁止探視。
資料來源:植根法律網:新北市兒童寄養辦法
在寄養期間,受寄養家庭有義務注意寄養兒童的安全以及身心健康和教育發展,而社會局也會定時尋訪受寄養家庭的生活,並要求受寄養家庭隨時回報寄養兒童的狀況。除此之外,受寄養家庭也有義務保密寄養兒童的出生背景,不得向外人揭露小孩的個人資訊;而當受寄養家庭如果需要遷徙住家時,也必須向社會局或委託單位通知。
資料來源:植根法律網:新北市兒童寄養辦法
寄養這段時間小孩都會待在另一個家庭,若在這期間無法看到小孩讓你感到不捨,你要相信這只是一個過渡期,除了讓小孩獲得暫時性的照護,也能好好善用這段時間培養自己的能力,只要你準備好隨時可向社會局申請讓小孩返家。在這期間你也可以申請與小孩會面,或許看見小孩平安健康地成長,能讓你安心並相信這是現階段對小孩最好的選擇。
為了兒童穩定健康的成長,基本上會希望小孩能越早返家越好,因為小孩從一出生就會與身邊的人建立依附關係,一段穩定的關係會讓小孩有安全感,有助於往後的人格發展,例如:適應社會的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際關係,小孩越早返家便能與你儘早建立依附關係。